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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工作

   协调解决劳资纠纷、排查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西青经济开发区工会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规定

  为充分调动广大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特设立此奖励规定。
  一、奖励范围
  及时向企业或开发区工会报告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可能造成员工人身伤害或企业财产重大损失的安全隐患的企业职工。
  二、奖励形式与奖金等级
  奖励以发放奖金的形式为主,通报表扬为辅。奖金金额分为五个等级:
  一等奖: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人民币800元;
  三等奖:人民币500元;
  四等奖:人民币200元;
  五等奖:人民币100元;
  三、奖金等级评定
  等级评定由开发区工会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共同建立的评定小组,依据职工报告的隐患可能造成的损失后果确定。
  四、奖励申报程序
  1、向企业或企业工会报告安全隐患,得到企业认可,由企业工会填写“隐患报告书”后向开发区工会申报。
  2、职工直接将安全隐患报告开发区工会,经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鉴定确认后,由开发区工会填写“隐患报告书” 代职工办理申报。
本规定自工会全委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西青经济开发区工会
职工技术创新奖励规定

  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创造性和聪明才智,鼓励职工在本职岗位工作中改革创新,为企业增收节支创造效益,特设立本奖励规定。
  一、 奖励范围
  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企业采纳,企业从中获得一定经济效益的职工;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发挥主要作用的职工。
  二、奖励形式与奖金等级
  奖励形式:发放奖金及证书。
  奖金等级:原则上分为五个等级
  一等奖:人民币1000元;
  二等奖:人民币800元;
  三等奖:人民币500元;
  四等奖:人民币200元;
  五等奖:人民币100元;
  三、奖金等级评定
  奖金等级由开发区工会技术创新评定小组依据企业获得的实际经济效益确定。
  一等奖:企业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40-50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企业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30-40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企业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20-30万元人民币;
  四等奖:企业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10-20万元人民币;
  五等奖:企业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5-1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为一次性或每年累计创效,对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职工可不受等级限制,按特殊情况酌情予以重奖。
  四、奖励申报程序
  职工到本企业工会领取并填写项目申报表,并经企业行政鉴定认可盖章后,交本企业工会。各企业工会对职工上报的“申报表”审查并核实后,上报西青开发区工会。
  未组建独立工会的企业,由企业工会联络员负责按上述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工会全委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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