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2-27928890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26号 邮箱地址:xqsrhb@163.com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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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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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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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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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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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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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硝子天津分公司搬迁项目 |
旭硝子汽车玻璃(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北京中飞华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一经路61号 |
2018.8.20 |
津西审环许可验【2018】25号(批复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