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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晶鼎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贵公司租占我公司综合楼(建筑面积3793平方米)已超过二年,在此期间,我公司多次向贵公司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通知贵公司交纳所欠租金,并将综合楼腾空交予我公司,但贵公司均未履行,即不见贵公司人员,也未听回音,我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委托律师通过贵公司办公楼[租占我公司的综合楼]向贵公司发送律师函,并通过我公司网站在网上向贵公司发送律师函,但贵公司即未给付租金,也未将贵公司租占的我公司综合楼交还我公司,更未见到贵公司的人员和回音,现我公司通过我公司网站及贵公司的办公地点郑重向贵公司函告:希望贵公司务必在2006年6月25日前将贵公司租占我公司的综合楼无条件交还我公司,并交付所欠租金,若到期内贵公司即未来人解决也未回音则视为贵公司同意我公司的函告,我公司将依据协议及相关法律收回贵公司租占的综合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贵公司承担。收回综合楼后我公司将保留向贵公司追索租金的权利,特此函告。
函告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送达人:刘忠盛
见证人:天津元泽律师事务所
石国胜 律师:甄军涛
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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