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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工会: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值此佳节之际,开发区总工会将对辖区内企业工会的困难会员进行慰问,以表达工会组织对会员的关怀。现将困难会员确认条件说明如下:
1、 会员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业 户口 175 元,非农户口 300 元)。
2、 会员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近期遭遇 严重突发性疾病 或 严重突发性事件 影响其正常生活。
请各企业工会依据以上说明确定扶助对象,填好表格于本月 28 日(本周五 )前报上来。传真: 23978485 。
如有何疑问,可与总工会魏春玉、王宏达联系。电话: 83963322 , 23978485 ,。
另附:企业工会困难会员补助审批表 (点击下载)
西青经济开发区总工会
20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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