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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开发区内各企业:
国庆节即将到来,根据市、区的工作部署,现就区内2008年国庆期间升挂国旗工作通知如下:
一、升挂国旗时间
2008年国庆期间升挂国旗的时间,定为2008年9月29日至2008年10月5日。升挂国旗期间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国旗的收藏保管工作。
二、升挂国旗的标准、要求
严格贯彻执行《国旗法》。各企业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旗法、规范升挂国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西政发[2000]10号)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升挂国旗的管理工作。
同时,管委会将对该项工作进行巡查,并及时通报情况。
特此通知。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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